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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油市学校安全安全值班制度

2007年12月08日 00:00:00 访问量:9831

江油市学校安全安全值班制度

 

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、片区教研室、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值班制度,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,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。

二、各单位应当建立工作日志,记录本单位的安全动态。

三、各单位应当把安全工作值班与日常行政值班结合起来,管行政的同时也要管安全。

四、各单位应当建立门卫值班制度,有条件的单位可与保安公司联系,聘请保安负责安全工作。未聘请保安的单位,严禁安排政治上不合格和老、弱、病、残等不能履行门卫职责的人员担任门卫工作。

五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 

〇〇七年一月一日

 

编辑:陈小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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